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成绩公示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本次自主招生考生成绩公示方案如下:
1、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询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并向招生办电话申请和纸质传真申请。
2、成绩异议的申请、查询、审核需遵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分数异议处理办法办理。
3、公示期为2014年4月15日8:00至4月18日18:00。 公示期满,考生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最终有效成绩。
4、考生成绩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于4月30日前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和我院自主招生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就业办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传真:0574-8689132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