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奖励办法
2015/6/8 13:26:09

 

    为奖励考入我院的优秀新生,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我院录取的2015级浙江省普通高考文理科及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
高考总分列在全省普高文理科第三批名次
文科
理科
奖学金
前 10 名
前 10 名
10000元
前 50 名
前 100 名
5000元
以上奖学金不以名次而累加
    (二)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高考成绩居全省所属类别前3名者奖5000元。
三、评选办法及表彰
    (一)新生奖学金发放名单,由符合要求的新生申请后,经学院招生就业办根据评定办法确定。
    (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四、其他
    本办法由宁波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20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