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新生奖励办法
2016/6/6 8:48:35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新生奖励办法

    为奖励考入我院的优秀新生,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我院(浙江省代码0063)录取的2016级浙江省普通高考文理科及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

高考总分列在全省普高文理科第三批名次

文科

理科

奖学金

 10

 10

10000

 50

100

5000

以上奖学金不以名次而累加

    (二)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高考成绩居全省所属类别前3名者奖5000元。

三、评选办法及表彰

    (一)新生奖学金发放名单,由符合要求的新生申请后,经学院招生就业办根据评定办法确定。

    (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四、其他

    本办法由宁波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201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