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认定:满分20分
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 | 省级一等奖 | 20分 | 比赛类别为学生技术技能类,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 |
省级二等奖 | 15分 | ||
省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 | 5分 | ||
运动员技术等级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2.特长认定:
1)奖项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所有特长项目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
2)素质特长项目需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携带证书原件到参加现场认定,证书真实、有效的予以赋分。现场认定的具体安排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