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我校2023年提前招生选拔考试以高中学考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为基本依据,结合学校综合测评项目进行。学校综合测评项目分为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认定与测试两个模块,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综合测评形式
序号 | 招生专业 | 测试形式 (普高招生考生) | 测试形式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模块一:综合素质测试(80分) | |||
1 | 旅游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 | |
2 | 旅游管理 |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 |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 |
3 | 市场营销 |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 | |
4 | 应用化工技术 | 职业倾向性测试(机试) |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职业倾向性测试(机试) | 文化基础测试(机试)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化基础测试(机试) | |
7 | 模具设计与制造 (余姚校区) | 文化基础测试(机试) | |
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余姚校区) | 文化基础测试(机试) | |
模块二:特长认定与测试(20分):申请素质特长加分且初审通过的考生。 |
二、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一)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面试得分*0.8折算后计入总分),由专家组进行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长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特质和素养。具体内容如下:
1.朗读材料(1分钟):考生朗读抽到的英文材料,测试考生的英语发音、意群停顿、自然流畅的连读、失去爆破等朗读技巧,重点考查考生的语音和语调。
2.话题陈述(2分钟):考生对抽到的话题进行英文口头陈述,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的流畅度、表达内容的丰富度、语法及句法的准确度、语言组织的逻辑性。
3.回答问题(2分钟):考官根据考生的话题陈述内容进行英文提问,测试考生的英语现场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旅游管理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面试得分*0.8折算后计入总分),由专家组进行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长3分钟。主要考查考生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兴趣特长和职业发展潜能,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才艺表演能力等方面的特质和素养。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2.仪表仪态展示(0.5分钟):走姿、站姿、鞠躬礼展示。
3.主题演讲(1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主题演讲题目,进行1分钟的脱稿演讲,测试考生语音标准程度、语言表达的流畅度、表达内容的丰富度、语言组织的逻辑性。
4.才艺展示(1.5分钟,含准备时间):考生在独舞、独奏、独唱、戏曲、魔术、武术、书法、脱口秀、单口相声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根据个人才艺展示情况进行评分。考场仅提供课桌1张,才艺展示所需器具自备;仅限独舞可使用音乐伴奏(考生需自备小音箱或扩音器,手机不得作为音源设备),其余才艺展示不允许音乐伴奏。
(三)市场营销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面试得分*0.8折算后计入总分),由专家组进行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长4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辩论能力/说服能力、创新思维、形象礼仪等方面;测试考生综合潜能、性格特质与本专业学习所需具备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匹配程度,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陈述(2分钟):考生随机抽取考题,根据抽中题目,向考官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2.现场问答(2分钟):个人陈述完毕后,由考官根据考生陈述情况进行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四)应用化工技术
职业倾向性测试(机试):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机试得分*0.8折算后计入总分),采用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45分钟。主要测试内容为:国家和地方化工行业的发展状况;化学、化工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策;化学基础知识、化学和化工实验安全常识;化学相关的生活常识等。
(五)建筑工程技术(普高招生考生)
职业倾向性测试(机试):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机试得分*0.8折算后计入总分),采用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45分钟。主要考查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空间想象及安全知识等。
(六)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文化基础测试(机试):满分200分(最终成绩按机试得分*0.4折算后计入总分),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各为100分。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45分钟。以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大纲为依据,注重考核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三、特长认定与测试
(一)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
项目 | 等第 | 分值 | 备注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 | 一等奖 | 20分 | 比赛类别为学生技术技能类,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5分 |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限田径(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操、武术、羽毛球、乒乓球、舞龙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舞龙项目发证单位为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
体育竞赛 | 省级前八名 | 20分 |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20分 | ||
地(市)级前八名 | 20分 | ||
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 20分 | ||
国家级前五名及以上或省级前三名及以上 | 20分 | 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藤球、毽球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 |
(二)特长认定与测试
1.奖项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所有特长项目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
2.素质特长项目需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按规定携带原件到现场参加测试认定,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的予以赋分。
四、成绩计算
(一)普高招生考生
总成绩200分=高中学考折算成绩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分+特长认定与测试成绩20分。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以考生10门学考科目成绩等级为依据进行折算,满分为100分。在省外参加学考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学考成绩等级折算规则如下:
学考成绩等级 | A | B | C | D | 其他 |
折算分数 | 10 | 8 | 6 | 4 | 0 |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总成绩200分=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分+特长认定与测试成绩20分。
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按限报科类对应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方式折算。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特长认定与测试)、4月16日—17日(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内(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