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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招办   作者:招办   时间:2012-08-21   人气:

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到全国首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为方便注册报到,请新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

一、报到注册

1、开学报到时间:2012915。请新生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提前写信(传真)并附原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医院等相关证明,向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逾期未报到超过两周且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拒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915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宁波火车东站广场,设有新生接待处,有专车接送新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2、报到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

1)录取通知书(报到现场审核后退还);

2)居民身份证(报到现场审核后退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入学后交给班主任);

4)党、团员组织关系(入学后交给班主任);

5)档案(指档案自带的新生,报到现场交给档案接收处)。

上述证件请务必随身携带,不要放入托运行李中,以便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户口关系迁移

新生户口关系以自愿为原则,可以不迁移,如果要迁移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户政中心迁移,迁往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迁移户口的截止时间是当年的930,逾期不办理,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如有出入,务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切记

2、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3、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4、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三、收费标准

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院各专业学费等规定如下:

1、 学费标准:工业设计、乐器制造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专业为7800/学年,其余专业为6000/学年。

2、 住宿费:住宿费统一收取,预收1200元。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标准结算退款多余部分(住宿费分2类:四人间1200/年,六人间900/年,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3、 收费合计:学年学费 + 住宿费

4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于95日前将费用(即收费合计金额)存入学院提供的农业银行学费缴款卡。

5、 书杂费等费用:在发生时由学生自行支付。

四、新生住宿和床上用品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将统一为新生安排宿舍。

学校在报到现场为新生提供生活用品,也可自带。生活用品包括被套(全棉)两条、床单(全棉)两条、枕套(全棉)两只、枕芯一只、被胎(大)一条、被胎(小)一条、垫被一条、蚊帐(尼龙)一顶、席子一条、枕席一条、面盆一只、热水瓶一只、编织袋一只、牛津包一只等,共约400元。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军训需要穿统一的军训服装,学生在报到现场到武装部军训服装领取处购买,约60元。

2、学院图书馆、食堂、超市等采用一卡通交易系统,每位新生报到时向班主任领取。

六、有关政策

除国家类奖助学金外,学院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及“思源基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携带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2007年起,国家在湖北、重庆、江苏、陕西、甘肃五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均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宜

七、来校交通路线:

1.从宁波南站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750直达学院

756直达学院,江星公寓站下车,步行20余米到学院东校区南大门。

2.从宁波火车东站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782直达学院

3.从宁波汽车东站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750直达学院

756直达学院,江星公寓站下车,步行20余米到学院东校区南大门。

4. 从宁波客运中心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501369504510到南站,再根据提示1坐车到学院

201505到火车东站,再根据提示2坐车到学院

504到汽车东站,再根据提示3坐车到学院

5.从宁波栎社机场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坐机场大巴(机场出口就有)到宁波南站,再根据提示1坐车到学院

6.从北仑客运中心直达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703710直达学院

7.私家车:

宁波市:沿通途路、泰山路往北仑方向到新大路交叉口红绿灯处右转到新大路,直行约300米到学院。

宁波市外: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北仑出口(同三线北仑出口)往前开约300到泰山路(高架桥右侧匝道)200第一个红绿灯处右转到新大路,直行约300米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办:0574-8689130186891302,传真:0574-8689132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20125

招生办咨询电话:0574-86894901/02/03/04

招生咨询QQ:4009910863

招生办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职院联盟大厦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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