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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改革试点 创新办学模式

来源:招办   作者:招办   时间:2010-12-29   人气: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这是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从改革入手,通过试点,取得突破,创新“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这就抓住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办学质量提高的关键环节,牵住了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诸多问题的“牛鼻子”,对于完成《规划纲要》所提出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形成了“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职业院校和企业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和科学发展。各地职业院校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的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也符合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整体不高,参与程度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责权不明确,缺乏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少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还不大了解,出于对生产安全和成本的考虑,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进修;相当一部分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没有明显的优势资源,对企业吸引力不够。这些问题影响了“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推进。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针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认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应着力探索和研究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政府应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它教育协调发展;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办学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和权力,建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分担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构建企业和学校资源共享、互利互赢的发展格局。

  2、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融通。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课程衔接体系,以及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衔接体系,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满足学生“创业有本领、就业有技能、继续学习有机会、终身发展有基础”的要求。

  3、探索“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职业教育要紧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农村办学。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规范专业设置,创新教材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改革创新中的作用,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的紧密对接。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教学形式的改革创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的制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把职业教育质量监测纳入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内容。

  4、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和特殊扶持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布局,特别是要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支持力度,使其共享优质资源,促进区域之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国家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学生的资助和免费体系。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是职业教育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试点地区和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要从试点地区、职业学校的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进一步将试点方案细化、实化、具体化,形成本地区本学校的实施方案。对于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调整,做好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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