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原国家教委(85)教计字123号文件规定:“从1986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面向社会招生计划分为国家任务(普通本、专科)、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类。”自费生作为改革招生计划的一个新尝试从此成为一个重要的招生类型。 自费生是为了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它的招生安排在社会急需的短线专业。1993年,部分高校开始进行招生并轨(即取消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和市场调节招生计划,采取统一的计划形式招生,一条分数线录取学生)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试点;到1997年,全国所有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招生“并轨”改革后取消了自费、委培等计划形式,一所学校只有一条录取分数线,所有录取的学生都按照同一收费标准缴费,如果分数达不到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肯定是不能够被录取的,不存在未达分数线交钱上学的情况。